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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改后ღ✿ღ,业主的称谓替代了居民ღ✿ღ、物业的称谓替代了房管站ღ✿ღ,社区服务由公转私的变化ღ✿ღ,标志着人民与国家之间的居住关系ღ✿ღ,发生了本质的变化ღ✿ღ。由建国后的归属关系ღ✿ღ,转变为业主与私营物业间的雇佣关系ღ✿ღ,原有管理者的定位悄然变成无须担责的第三方调停者ღ✿ღ。这种居住与服务之间雇佣关系的建立ღ✿ღ,其实并非根植于“为人民服务”的理念ღ✿ღ,更不属于购房者的主动意愿ღ✿ღ,但却堂而皇之的生根发芽猥琐发育ღ✿ღ,这才是当今物业饱受诟病的根原ღ✿ღ。
房改政策的落地ღ✿ღ,颠覆了公有制的原有居住理念ღ✿ღ。但无怨无悔的接受和拥护并倾其所有ღ✿ღ,甚至不惜担负沉重债务ღ✿ღ,只为求得一隅之安的立足之地ღ✿ღ,是广大民众对房改政策最虔诚的信任和支持ღ✿ღ,那么购房者享有安居的权力ღ✿ღ,就应该得到落实和保障ღ✿ღ。
但差强人意的居住体验ღ✿ღ,却是广大购房者的真实感受ღ✿ღ。由此声讨物业ღ✿ღ、更换物业ღ✿ღ、取消物业的呼声此起彼伏ღ✿ღ,这些言犹在耳的不满之声ღ✿ღ,是业主的情绪宣泄和无助呐喊ღ✿ღ。但于事无补的愤怒仅属于逐本求末ღ✿ღ,而并非溯本求源ღ✿ღ。因为矛盾真正的成因不是物业好坏的问题ღ✿ღ,而是私营性质的服务模式ღ✿ღ,已经实质性构成了绑架社会民生工程的既成事实ღ✿ღ,这才是问题之关键ღ✿ღ。
居住的成本主要涵盖水费ღ✿ღ、电费ღ✿ღ、网费ღ✿ღ、燃气费ღ✿ღ、供暖费ღ✿ღ、物业费ღ✿ღ。矛盾的焦点主要集中在物业费ღ✿ღ,而这一问题又悬停于业主愿不愿意缴纳的情绪空间ღ✿ღ,各种理由千变万化ღ✿ღ,但归总起来无外是ღ✿ღ:心有不甘ღ✿ღ。其他任何居住成本ღ✿ღ,都属于必须缴纳范畴ღ✿ღ,因为都具备行政强制力作为支撑ღ✿ღ,只要停缴ღ✿ღ,就会被停用ღ✿ღ。这种居住成本不同的缴纳方式ღ✿ღ,极易被忽略ღ✿ღ,却“耐人寻味”和“引人深思”ღ✿ღ。
房改借鉴于香港模式ღ✿ღ,衍生于房地产的物业ღ✿ღ,随之得以悄然登陆ღ✿ღ,且堂而皇之的落地生根ღ✿ღ。其本身自带剥削基因的特征本应加以改造ღ✿ღ,使其与“为人民服务”的社会制度相匹配ღ✿ღ,但盲目于急功近利的短视ღ✿ღ,造成缺失必然性的存续至今ღ✿ღ。
毫无底线的攫取利润ღ✿ღ,是私营企业存在并运行的规律ღ✿ღ,这是私有化的本质特征ღ✿ღ。长期名正言顺的收割民生安居红利ღ✿ღ,是物业衍生于房地产ღ✿ღ,自带剥削属性的真实本质ღ✿ღ,当下各种网络热议及遍布全国的业主控诉ღ✿ღ,就是最好的注脚ღ✿ღ。
物业并非我国社会制度的产物ღ✿ღ,属于舶来品ღ✿ღ,所以绝不具备把“为人民服务”和“服务民生”作为其存在的价值核心鹰潭同城游ღ✿ღ,这是该行业胎里自带剥削基因所注定的先天缺陷ღ✿ღ。
在关乎全国人口居住感受的领域ღ✿ღ,“根不正苗不红”的私营物业ღ✿ღ,替代了国有的房管与环卫ღ✿ღ,长期利用相关政策与法律滞后的漏洞ღ✿ღ,仰仗盘根错节的各种纵向或横向关系ღ✿ღ,对内搜刮ღ✿ღ、盘剥ღ✿ღ、欺诈ღ✿ღ、哄骗业主ღ✿ღ,把巧取豪夺彰显到极致ღ✿ღ;对外伪善ღ✿ღ、装惨ღ✿ღ、蒙骗ღ✿ღ、糊弄基层政府ღ✿ღ,把两面三刀演绎得淋漓尽致ღ✿ღ。众多尖锐化的民生矛盾由此产生ღ✿ღ,并且至今仍然处于无解的死循环ღ✿ღ,这就是所谓专项政策法规治标不治本的必然结果ღ✿ღ。
物业的存在是造成业主“因不公产生不满ღ✿ღ、因不满产生怨气ღ✿ღ、因怨气产生愤怒ღ✿ღ、因愤怒产生摩擦ღ✿ღ、因摩擦产生对立ღ✿ღ、因对立产生对抗ღ✿ღ、因对抗产生冲突ღ✿ღ、因冲突产生悲剧”的罪魁祸首ღ✿ღ。物业自带的贪婪本性是这一循环之因ღ✿ღ;加剧民生的尖锐化矛盾是这一循环之果ღ✿ღ。这一因果关系普遍性的无限循环ღ✿ღ,势必造成居住类矛盾的膨胀式螺旋上升ღ✿ღ。
物业登陆之初曾令人耳目一新ღ✿ღ,这种由私营替代国营服务于人民居住感受的模式转换ღ✿ღ,在极力宣传和刻意包装之下ღ✿ღ,蒙蔽了自上而下的民众视野ღ✿ღ。购房者从被动接触到无奈接受ღ✿ღ、再到普遍接纳ღ✿ღ、直至产生了对于物业存在的惯性认知和习以为常ღ✿ღ。由此导致人们从表象感知ღ✿ღ,产生出对物业好坏评价的错误思路ღ✿ღ,却完全忽略了这是由公转私必然产生恶果的客观规律ღ✿ღ。
时间的延展暴露出物业攫取利润的剥削特征ღ✿ღ,其私营性质的存在数量之广泛鹰潭同城游ღ✿ღ,已实质性构成了对民生安居工程的绑架ღ✿ღ、对民生安居政策的颠覆ღ✿ღ。物业在畸形演进过程中ღ✿ღ,所埋下的普遍民生矛盾和广泛极端群诉ღ✿ღ,是颠覆民众对政策法规认知的成因ღ✿ღ。造成物业与业主之间本应形成服务与被服务的基本逻辑ღ✿ღ,已经成为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合规性ღ✿ღ、合理性ღ✿ღ、合法性ღ✿ღ、可信性的事实ღ✿ღ!
“买房上当ღ✿ღ、收房被欺ღ✿ღ、入住受气”是购房三部曲的真实写照ღ✿ღ。欲哭无泪的亲身经历ღ✿ღ、投诉无门的悲伤绝望ღ✿ღ,是众多房屋持有者难以释怀的心中之痛欢迎你来到公海欢迎你来到赌船ღ✿ღ。“投诉讲道理ღ✿ღ、一无所获ღ✿ღ;再投诉讲道理ღ✿ღ、依然一无所获ღ✿ღ;不间断地投诉讲道理ღ✿ღ、始终一无所获”ღ✿ღ,这种恶性循环的居住现状——谁来负责?谁来解决?何时解决?解决的具体方案是什么?是否能够得到广泛性的接受与认可?方案实施是否能够真正落地?如未落地并给业主造成损失与伤害是否应该得到赔偿?赔偿的主体与金额如何界定?由谁来界定?物业企业违法经营的行为是否应该被前置性制衡和制约?物业堂而皇之长期视法律如儿戏侵吞公共收益ღ✿ღ,这是谁的悲哀?谁纵容的?这些疑问的答案是什么?正因如此产生的愤怒和无助ღ✿ღ,才使得众多业主在筋疲力竭中彻底对物业绝望了ღ✿ღ!而这一绝望的心态仅仅是针对物业吗?由此所产生的不缴纳物业费的行为ღ✿ღ,已不再是个例的现象问题ღ✿ღ,而是逐渐成为居住者非常默契的唯一对抗物业的手段ღ✿ღ,所以居住体验的恶性循环ღ✿ღ,势必在所难免ღ✿ღ。
难道五千年的历史积淀ღ✿ღ,真的无法解决民众安居的需求吗?追求稳定的安居感受ღ✿ღ,真的属于祖先智慧的空白吗?那么到底是祖先的无能ღ✿ღ,还是后辈的无知呢?
建国后直至房改前ღ✿ღ,国家实行住房统一分配制ღ✿ღ,居住租金极少ღ✿ღ、维修服务归属房管站免费提供ღ✿ღ、卫生及垃圾消纳归属地方环卫ღ✿ღ、居住感受井然有序ღ✿ღ。居住者与房管站之间ღ✿ღ,不存在生成矛盾和冲突的客观条件ღ✿ღ。这是因为公有制建立起居住者与国家之间归属关系的纽带ღ✿ღ,绝无可能滋生灰色利益ღ✿ღ,进而形成资本把控的想象空间ღ✿ღ。时至今日被称为“历史遗留”或者“老破小”ღ✿ღ,目前全国仍有存在ღ✿ღ,其珍贵之处在于ღ✿ღ:它是人民亲身感受公有制确实存在过的产物和见证ღ✿ღ。
房改后服务单位转变为私营物业ღ✿ღ,物业费由此产生ღ✿ღ。因房子建成时间的早晚差异及房价快速升高和工资物价普遍上涨等因素ღ✿ღ,造成早期建成的楼盘物业费标准较低ღ✿ღ,随着房价的上涨欢迎你来到公海欢迎你来到赌船ღ✿ღ,物业费的标准也随之水涨船高ღ✿ღ。为了掩盖房价快速拉升所造成的心理冲击ღ✿ღ、及不暴露物业费标准有高有低难以统一的尴尬ღ✿ღ,地产商随之抛出了所谓楼盘高ღ✿ღ、中ღ✿ღ、低端的概念ღ✿ღ,物业费也随之出现了与之相对应的所谓服务分级制ღ✿ღ,由此影射出人民至今仍然没有摆脱身份存在高低贵贱划分的现实ღ✿ღ。另外物业费收支情况及公区经营性收入的账目混乱ღ✿ღ,业主难以溯源取证ღ✿ღ,乱象由此产生ღ✿ღ。所以怨声载道ღ✿ღ、民愤极大ღ✿ღ、极端群诉现象此起彼伏ღ✿ღ、且维权代价高昂ღ✿ღ。
一是公产房的“食堂免费制”ღ✿ღ:没有预售ღ✿ღ、没有公摊ღ✿ღ、没有贷款ღ✿ღ、没有物业费ღ✿ღ、没有车位费ღ✿ღ、没有停车管理费ღ✿ღ,维修免费ღ✿ღ、水电气暖网的费用是国家统一的民用标准ღ✿ღ、有产权证ღ✿ღ、可以自由买卖ღ✿ღ、基本不存在公区经营收益问题的矛盾ღ✿ღ、没有人与人之间高低贵贱的差异性ღ✿ღ;
二是商品房的“饭店付费制”ღ✿ღ,有预售ღ✿ღ、有公摊ღ✿ღ、有贷款ღ✿ღ、有物业费ღ✿ღ、有车位费ღ✿ღ、有停车管理费ღ✿ღ、水电费分民用与商用(即便仅仅是照明)ღ✿ღ、维修推三阻四ღ✿ღ、长期各种维权ღ✿ღ、公区经营收益的分享权被束之高阁ღ✿ღ。楼盘分高层ღ✿ღ、洋房ღ✿ღ、公寓ღ✿ღ、复式ღ✿ღ、别墅ღ✿ღ,别墅还要分为独栋ღ✿ღ、联排ღ✿ღ、叠拼ღ✿ღ,加之面积大小及价格高低的差异ღ✿ღ,从而以高低贵贱区分购买力ღ✿ღ。早期楼盘因为价格相对便宜被视作档次低ღ✿ღ,时间的推移产生的房价上涨ღ✿ღ,造成楼盘档次高的假象ღ✿ღ,促成购房者即便是债台高筑负债累累无力偿还ღ✿ღ,只要没有法拍ღ✿ღ,高人一等自命不凡的错觉ღ✿ღ,仍然空虚地支撑并掩饰着对前途渺茫所生成的无限恐惧ღ✿ღ。
安居工程本应是最大的民生问题ღ✿ღ,而民生问题的资本化运作和商业化运行ღ✿ღ,必然导致利益链的无序滋生ღ✿ღ,进而形成贪婪敛财的毫无节制ღ✿ღ,其结果肯定是广大购房者的利益受损ღ✿ღ,他们不仅要背负巨额贷款ღ✿ღ,还要为种种不公的居住现实违心地买单ღ✿ღ。这种“一国两制”的居住双轨运行机制ღ✿ღ,造成为房地产发展送上真金白银的购房者含冤受损的实际结果ღ✿ღ。
公产房与商品房ღ✿ღ,管理机制的运行结果之所以存在天壤之别ღ✿ღ,其关键在于ღ✿ღ:物业自诞生之日起就不具备服务民生的原始基因ღ✿ღ。物业与地产是互为孪生的关系ღ✿ღ,虽然表面上看似各自独立运行ღ✿ღ,实际背后是同一个掌控者ღ✿ღ。资本通过住房把控资金导入ღ✿ღ,再利用物业牢牢吸附在所有消费者身上ღ✿ღ,以寄生的方式悄无声息地吸取居住者的一生财力ღ✿ღ。这就是民生问题私有化ღ✿ღ、利益链无限循环ღ✿ღ、为资本所控制的恐怖之处ღ✿ღ,已实际形成购房者ღ✿ღ,终其一生都无法摆脱被肆意盘剥的真实现状ღ✿ღ。
地产与物业的角色转换ღ✿ღ,形成了掩人耳目的商业运营闭环ღ✿ღ,诠释了资本既掌控生产制造端ღ✿ღ、又掌控产品销售端ღ✿ღ、还掌控居住终端的全链条通吃的盘剥过程ღ✿ღ,对整体居住生态极具迷惑性和伤害性ღ✿ღ。这是任何商品绝无仅有的ღ✿ღ、极为独特的孤例存在ღ✿ღ,更是公产房与商品房的建设单位和服务单位有无隶属关系的本质性区别ღ✿ღ。由于资本已经控制了民生安居的终端ღ✿ღ,再经过长周期的惯性思维依赖ღ✿ღ,致使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重顾虑ღ✿ღ,造成物业乱象极难从根本上加以改变ღ✿ღ,已经到了积重难返的程度ღ✿ღ。
针对业主的投诉ღ✿ღ,物业必将以所谓的专业术语进行狡辩ღ✿ღ、推诿和不作为ღ✿ღ,即便政府行政干预也难以真正改变“解决物业矛盾遥遥无期”的现状ღ✿ღ。物业提供所谓服务的表象ღ✿ღ,不过是掩人耳目的说辞鹰潭同城游ღ✿ღ。为地产的房屋缺陷打掩护并拖延过质保期ღ✿ღ,且能顺理成章的长期盘踞并得以搜刮榨取业主财富ღ✿ღ,才是其存在的核心价值ღ✿ღ。
物业脱胎于香港ღ✿ღ,却又不完全等同于香港模式ღ✿ღ。既不完全属于资本主义产物ღ✿ღ,又不完全属于社会主义产物ღ✿ღ,却能大行其道的将触角延伸至居住生态的所有神经末梢ღ✿ღ,掌控着千家万户的生活命脉ღ✿ღ,必然有其完整的运行体系作为支撑ღ✿ღ。该行业利益链之所以能够无限循环并产生蒙骗性ღ✿ღ,是有其一整套对抗业主ღ✿ღ、抗衡法律ღ✿ღ、以贿赂规避处罚作为运转手段的ღ✿ღ。
业主对物业的不满ღ✿ღ,早已不是个例的现象问题ღ✿ღ,物业的存在已经实质上具备了长期危害民生安居工程的所有特征ღ✿ღ。究其深层原因之一在于ღ✿ღ:规范物业遵循行业标准的法律法规ღ✿ღ,不具备前置性的制约和制衡作用ღ✿ღ,形成物业违法代价极低ღ✿ღ、利益空间极大的常态漏洞ღ✿ღ;反观业主维权成本却极高ღ✿ღ,包括取证难ღ✿ღ、花时间ღ✿ღ、搭精力ღ✿ღ、请假ღ✿ღ、收入减少ღ✿ღ、各种挑费支出等投入ღ✿ღ,最终结果还未必称心如意ღ✿ღ。所以造成很多业主以不缴物业费的方式作为抗争手段ღ✿ღ,而物业又以起诉的方式作为反制ღ✿ღ,形成“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民生问题乱象ღ✿ღ。
所有物业都拥有独立的职业法务编制ღ✿ღ,为物业的违法行为进行专业的保驾护航ღ✿ღ,所以物业都敢于明目张胆的违法经营ღ✿ღ。因为业主个人对法律的业余认知能力ღ✿ღ,在职业法务选手面前绝对是被忽略不计的弱小存在ღ✿ღ。
保障民生的基本体现应该是“取之于民ღ✿ღ、用之于民”ღ✿ღ。就物业整体行业来说ღ✿ღ,其收入主要源于承接项目ღ✿ღ;构成大致分为ღ✿ღ:物业费收入和公区经营收入ღ✿ღ。
那么问题来了ღ✿ღ:每个承接项目的收益除去上缴税收以外ღ✿ღ,是不是应该全部反馈到该项目的人工开支ღ✿ღ、环境营造ღ✿ღ、安全保障欢迎你来到公海欢迎你来到赌船ღ✿ღ、楼体养护ღ✿ღ、设备更新ღ✿ღ、感官提升中去呢?答案是否定的ღ✿ღ!因为任何物业都会高薪豢养大批职业的寄生群体ღ✿ღ,以总公司ღ✿ღ、分公司领导的身份出现ღ✿ღ,成为最没科技含量的高收入群体ღ✿ღ。对于所有业主来讲ღ✿ღ,他们的存在不会创造任何实际意义上的服务价值ღ✿ღ,却能通过暗箱操作ღ✿ღ,起到为资本方攫取利润的作用ღ✿ღ。也就是说ღ✿ღ:他们的存在并非业主的实际需求ღ✿ღ,而是为老板干脏活的“手套”ღ✿ღ,但是供养他们的所有高薪费用ღ✿ღ,都是由全体业主共同买单ღ✿ღ。
所以说ღ✿ღ,为什么越来越多的居民小区逐渐陈旧破败?就是因为物业费并未全部利用到居民小区的保养维护之中ღ✿ღ,而是被寄生群体悄无声息的所攫取ღ✿ღ。这种长而久之的现状ღ✿ღ,违背了业主寻求安居的初始心愿ღ✿ღ,那么不缴物业费的抗争手段ღ✿ღ,就有其不言自明的存在逻辑和道理ღ✿ღ。
物业费的收支完全被资本方独家操控ღ✿ღ,资金的流向被高新豢养的职业寄生群体ღ✿ღ,运用卑劣的手法移花接木ღ✿ღ,造成居民小区不可能有充足的资金进行日常维护ღ✿ღ,从而诱发建筑本体及设备设施的各种缺陷ღ✿ღ,在日积月累的堆叠中不断暴露和老化ღ✿ღ。而物业会把遍地鸡毛的烂摊子甩给政府兜底ღ✿ღ,往往还要演绎出被业主欺负的弱势形象ღ✿ღ,并且还会以启动公共维修基金的诉求ღ✿ღ,作为对政府的裹挟ღ✿ღ。
业主与物业之间所体现的矛盾ღ✿ღ,往往是视觉及感知的表象ღ✿ღ。其实真正的矛盾焦点在于ღ✿ღ:一方面安居环境由公转私的既成事实ღ✿ღ,已然导致居住属性由归属关系到雇佣关系的蜕变ღ✿ღ。关系变了角色也随之变化ღ✿ღ、角色变了思想也必然改变ღ✿ღ、思想的改变是态度改变的前提鹰潭同城游ღ✿ღ、态度又是行为生成的必然结果ღ✿ღ、而结果正是人心向背的最好诠释ღ✿ღ;另一方面私有化的资本独家操控ღ✿ღ、利益链的滋生和无限循环ღ✿ღ、职业寄生群体的权力介入收割ღ✿ღ、法律制约制衡的严重滞后ღ✿ღ、违法行为的极低代价等等ღ✿ღ,是物业乱象丛生的因果循环ღ✿ღ。
针对物业乱象ღ✿ღ,任何滞后性的政策法规和治标不治本的行政干预ღ✿ღ,都不可能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ღ✿ღ,因为问题出现在根上ღ✿ღ,并非枝枯叶败的表面现象ღ✿ღ。比如ღ✿ღ:受到严重创伤ღ✿ღ,仅靠更换创可贴是无法得到康复的ღ✿ღ,他需要及时的外科手术ღ✿ღ,加之精心的护理ღ✿ღ,才能得以真正的治愈ღ✿ღ。虽然过程痛苦ღ✿ღ,但阵痛的经历是机体恢复健康的必经之路ღ✿ღ。
资本方经过近30年的畸形发育ღ✿ღ,左手靠房地产挟持了银行及金融ღ✿ღ,迫使当局“如鲠在喉”ღ✿ღ;右手靠物业垄断了民生安居终端ღ✿ღ,通过吸血的方式不停地汲取着购房者的财富ღ✿ღ,造成“投鼠忌器”的治理无奈ღ✿ღ。“房子是用来住的”ღ✿ღ,那么安居的感受ღ✿ღ,正是这一事物的一体两面ღ✿ღ。所以长治久安的民众安居诉求欢迎你来到公海欢迎你来到赌船ღ✿ღ,是关乎人民福祉的大事ღ✿ღ,迫在眉睫ღ✿ღ、不应再久拖不决了ღ✿ღ。
从历史的角度审视ღ✿ღ,五千年华夏进程印证了房子与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捆绑性关系ღ✿ღ。没有土地ღ✿ღ,哪来的房子?有了房子ღ✿ღ,必然涵盖了土地ღ✿ღ。把房子与土地的拥有权截然分开ღ✿ღ,绝对不符合事物生成的客观规律ღ✿ღ,更不具备逻辑产生的前因后果ღ✿ღ。历史上房子与土地归属于个人ღ✿ღ,但朝代更迭之日ღ✿ღ,必是房子与土地重新易主之时ღ✿ღ。历史进程证明了房子与土地属于共生关系ღ✿ღ,随时易主是其存在的常态ღ✿ღ。
从社会制度的角度审视ღ✿ღ,新中国成立后房子与土地全面国有化ღ✿ღ,国家是全体人民的ღ✿ღ、土地是全体人民的ღ✿ღ、住房也是全体人民的ღ✿ღ,这种结论符合逻辑生成的客观规律ღ✿ღ。
从房改后的视角审视ღ✿ღ,房子全面商品化ღ✿ღ,好似成为私有财产ღ✿ღ,却与土地的拥有权截然分开ღ✿ღ;支配权ღ✿ღ、处置权都需要服从于“第三方”设置门坎儿的条件认可ღ✿ღ,买与卖必须向“第三方”申报和备案ღ✿ღ,更需如数交纳“第三方”规定的各种过手费用ღ✿ღ;即便成为遗产ღ✿ღ,也要经过“第三方”备案并缴纳过手费ღ✿ღ。那么房子拥有权的私有属性ღ✿ღ,具备逻辑生成的因果关系吗?所以当下不动产的关键ღ✿ღ:在于“不动”ღ✿ღ,而并非“产”ღ✿ღ。
古人言之肺腑的经验教训是“身外之物ღ✿ღ,生不带来ღ✿ღ,死不带走ღ✿ღ。”曾经留下炎黄足迹的土地至今属于谁?是个人吗?长城万里今犹在ღ✿ღ,至今属于谁?是个人吗?故宫居住过多少皇帝ღ✿ღ,至今属于谁?是个人吗?近代史中的名人故居ღ✿ღ,至今属于谁?是个人吗?当今的普罗大众具备超越他们的能力吗?历史事实就摆在那里ღ✿ღ,是欲望蒙蔽了双眼ღ✿ღ,造成不愿直视的刻意忽略ღ✿ღ。五千年的历史积淀中ღ✿ღ,没有任何古代圣贤能够总结出房子与土地到底归属于谁的智慧ღ✿ღ,那么三十年的房改ღ✿ღ,真的能够颠覆五千年的深厚积淀吗?
居住是人的生存需求ღ✿ღ,变成炫耀的资本和财富的象征就属于欲望的沟壑了ღ✿ღ,而欲望深不见底ღ✿ღ、深不可测ღ✿ღ。历史至今ღ✿ღ,只有衣食用度之物ღ✿ღ,可以自由处置ღ✿ღ,不用接受任何第三方管制ღ✿ღ。房子本身并不具备完全意义上的私有属性ღ✿ღ,因为任何明文规定的出台ღ✿ღ,都将彻底改变对欲望不切实际的认知ღ✿ღ。
“换物业”是伪命题ღ✿ღ,属于包藏祸心的语言陷阱ღ✿ღ,极具煽动性和迷惑性ღ✿ღ,隐晦包含着利益输送的潜在思路ღ✿ღ,其逻辑生成的前提条件是利益权衡的私下交易ღ✿ღ,带来的结果必将是ღ✿ღ:自己的权益被主动的再次拱手让人ღ✿ღ。
物业不存在哪个品牌好ღ✿ღ、哪个品牌不好的选项问题ღ✿ღ,不过是一丘之貉罢了ღ✿ღ。因为该行业的架构组成全要素中ღ✿ღ,根本就不具备以服务民生作为运行宗旨的生成条件ღ✿ღ。其存在并延续至今的核心目的无非是ღ✿ღ:利用不可或缺的民生服务平台ღ✿ღ,长期名正言顺的攫取利益ღ✿ღ。任何表象化的视觉品质感受ღ✿ღ,都仅仅是掩人耳目的伪装而已ღ✿ღ,只有摘下他的假面具才能揭示其丑恶的真相ღ✿ღ。
物业同属于一脉相承鹰潭同城游ღ✿ღ,都具有寄生的天性ღ✿ღ,其存在并延续的动力完全依靠吸血作为支撑ღ✿ღ,所以怎么可能具备好坏之分ღ✿ღ,并产生更换的选择性呢?比如毒蛇ღ✿ღ,花色大小各不相同ღ✿ღ,但毒液都是致命的ღ✿ღ;又比如蟑螂ღ✿ღ,体型虽然各异ღ✿ღ,但所产生的危害没有本质的区别ღ✿ღ。
从明文规定的“换物业”角度讲ღ✿ღ,按照建筑面积ღ✿ღ、住户数量ღ✿ღ、楼栋数量ღ✿ღ、底商数量的具体比例ღ✿ღ,选举筹备组成员ღ✿ღ、投票召开业主大会ღ✿ღ、投票选举业委会成员ღ✿ღ、再次投票召开业主大会投票更换物业与否ღ✿ღ,其中环节繁琐ღ✿ღ、程序复杂ღ✿ღ、涉及千家万户ღ✿ღ,仅仅联系沟通都是海量的时间与精力的堆叠ღ✿ღ,各种资料的搜集远非普通业主所能触及ღ✿ღ,门槛儿设置非常高ღ✿ღ,而且完全属于公益性质ღ✿ღ,没有任何法律意义上的相应报酬ღ✿ღ。
但是ღ✿ღ,为什么极少数业主你争我抢的急于进入业委会ღ✿ღ,并信誓旦旦地做出各种连自己都不敢相信的保证ღ✿ღ,用以达到换物业的目的呢?这是唯利是图的小人之心使然ღ✿ღ;为什么物业公司趋之若鹜的进入接盘烂摊子呢?这是为争夺市场资源进一步榨取利润使然ღ✿ღ。“闹里有钱ღ✿ღ,静处安身”古人早已完美诠释ღ✿ღ。
所以不要只看到利在眼前的诱惑ღ✿ღ,更应预估祸在其后的灾难ღ✿ღ。站在未思进先思退的角度审视ღ✿ღ,“换物业”如果造成每况愈下的责任ღ✿ღ,由谁来承担?损失由谁来赔付?所有投赞成票的业主ღ✿ღ,是否应该为自己的草率和盲目付出代价?如若不然ღ✿ღ,不就等同于儿戏吗ღ✿ღ。投反对票或者不参与投票的业主所产生的不满ღ✿ღ,由谁来平复?关系到民生安居的重大问题ღ✿ღ,真的是少数服从多数就能够解决的吗?这才是所谓明文规定里ღ✿ღ,没有明文规定的巨大漏洞ღ✿ღ,或者说ღ✿ღ:明文规定并不具备真正解决业主与物业矛盾的功能ღ✿ღ。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ღ✿ღ,天下攘攘皆为利往ღ✿ღ,利欲熏心令神仙至众生你争我抢ღ✿ღ。物欲横流的现实造成人性畸形的利令智昏ღ✿ღ!如今仍然具备把握道德操守并守住思想底线的人ღ✿ღ,绝对属于可遇不可求的鳞毛凤角ღ✿ღ,这样的人不可能置身于没有任何结果的利益争夺漩涡之中ღ✿ღ。因为业主与物业的矛盾已成为社会顽疾ღ✿ღ,并非仅仅靠老百姓的投票就能彻底根治ღ✿ღ,否则物业的顽疾就不可能成为长期困扰业主的心头大患了ღ✿ღ。
按照“换物业”的思路进行延展ღ✿ღ,业主因为在痛恨现有物业的前提下ღ✿ღ,不知不觉地接受被带入下一场噩梦的节奏ღ✿ღ,进而把服务民生的主动权ღ✿ღ,再次拱手交给换汤不换药的下一个财富掠夺者ღ✿ღ,进而形成恶性循环的重新往复ღ✿ღ。结局是所有业主又一次成为“小白鼠”ღ✿ღ,通过任人摆布ღ✿ღ、利益受损的痛苦过程ღ✿ღ,用以验证自己无知ღ✿ღ、无畏ღ✿ღ、无能ღ✿ღ、无助的宿命ღ✿ღ。
“换物业”的概念不具备改变业主权益被侵占ღ✿ღ、财富被搜刮的根本性问题ღ✿ღ。因为物业公司只存在于名称的不同ღ✿ღ,不存在搜刮压榨的本质区别ღ✿ღ。只不过有的赤膊上阵展现得赤裸裸ღ✿ღ;有的西装革履装扮得道貌岸然ღ✿ღ,然而“五星级宾馆服务员的微笑与问候绝不是免费的ღ✿ღ,最终需要你来为此买单”ღ✿ღ。
物业衍生于地产ღ✿ღ、品牌众多ღ✿ღ,围猎业主是其存在的天性与常态ღ✿ღ。而业主热衷于品评哪个品牌更好?甚至争得面红耳赤ღ✿ღ、大有华山论剑的不死不休ღ✿ღ。殊不知扣动扳机的瞬间ღ✿ღ,谁开的枪还重要吗?受到伤害的是全体业主ღ✿ღ,跟物业品牌没有半毛钱关系ღ✿ღ。所以说物业伪装的迷惑性ღ✿ღ,阻碍了普罗大众的视野和分辨能力ღ✿ღ,很难辨别事物的本质ღ✿ღ,而这正是可悲却不自知的现实真相ღ✿ღ。
认清物业衍生于房地产ღ✿ღ、被资本把控ღ✿ღ、利益链滋生ღ✿ღ、职业寄生群体暗箱操作ღ✿ღ,造成各种乱象层出不穷的成因ღ✿ღ,那么“换物业”观点的真实意图就不言自明了ღ✿ღ。譬如买卖奴隶ღ✿ღ,无论变换多少个东家ღ✿ღ,奴隶的身份和被奴役的境遇ღ✿ღ,不可能发生本质的变化ღ✿ღ。
所以说物业行业内的任何一家公司ღ✿ღ,他们的形象设计ღ✿ღ、管理理念ღ✿ღ、运行机制等ღ✿ღ,虽然会有微调式的不同ღ✿ღ,但其盘剥搜刮的本质没有任何区别ღ✿ღ。因为其赖以生存的宿命就是为嗜血的资本盘剥利润ღ✿ღ,这是整个物业行业存在的天生基因ღ✿ღ。
认清资本已经实质性操控了社会民生安居工程的神经末梢ღ✿ღ,所有的毛细血管都毫无声息的为资本提供着源源不断的养分ღ✿ღ,不可逆的病变过程严重影响了肌体的健康ღ✿ღ,那么还需要用“换物业”的概念来为自己背书吗?
“取消物业”的概念源于不负责任的愤怒情绪宣泄ღ✿ღ,是对现实无助的吐槽ღ✿ღ,并不具备民生安居愿景的后续延展性逻辑作为支撑ღ✿ღ。
因为打破旧有秩序的关键ღ✿ღ,并不是以完全消除当下的生态平衡作为手段和目的ღ✿ღ,那样会产生更加混乱的空档期ღ✿ღ。
创建一个新型合理的ღ✿ღ、拥护党建指引的ღ✿ღ、服从政府管控的ღ✿ღ、维护业主权益的ღ✿ღ、前置性制衡假公济私图谋不轨的ღ✿ღ、具备专业技能及纯粹服务功能的模式ღ✿ღ,才是替代“取消物业”逻辑生成的前置性条件ღ✿ღ。
房改后居住与服务属于私有制的雇佣关系ღ✿ღ,维系至今乱象丛生民愤极大ღ✿ღ。那么引进并实施这种服务模式的主体ღ✿ღ,是否应该担负责任并付出纠正的义务呢?
答案是否定的ღ✿ღ,在责任与义务之间ღ✿ღ,出现了意想不到的第三种选项ღ✿ღ,既“业主自治”ღ✿ღ。即非公有制ღ✿ღ,也非私有制ღ✿ღ,而是把已经形成烂账的责任ღ✿ღ,以自愿的形式交给购房者ღ✿ღ;身份定位即非与国家之间的归属关系ღ✿ღ,亦非与业主之间的雇佣关系ღ✿ღ;并且公益性质的定位ღ✿ღ,成为与劳动报酬无关的事实ღ✿ღ,违背劳有所获的天经地义ღ✿ღ;一腔热血和没有私心杂念的道德涵养ღ✿ღ,是入选者的评判标准之一ღ✿ღ;规矩制定者掌控各环节的门槛儿设置ღ✿ღ,既不用肩负责任ღ✿ღ、也无需履行义务ღ✿ღ,却拥有最终核准ღ✿ღ、审批ღ✿ღ、定夺的权力ღ✿ღ。这到底是自治呢?还是自投罗网呢?为了私有利益与物业进行抗争的模式本身ღ✿ღ,怎么可能不滋生私心与杂念呢?这一逻辑的生成ღ✿ღ,充斥着自相矛盾的不可调和性ღ✿ღ。
在关乎全国购房者不惜倾其所有并背负债务ღ✿ღ,购得一隅安身的住所之际ღ✿ღ,本应和谐的安居服务却被物业折腾得声名狼藉ღ✿ღ,犹如一团乱麻的居住环境ღ✿ღ,却被委以重任的交付给本应得到安居服务的享有者ღ✿ღ。这种逻辑的生成ღ✿ღ,符合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吗?假如符合ღ✿ღ,那么物业乱象的问题早就得到根治了ღ✿ღ;假如不符合ღ✿ღ,那么这种解决问题的思路可能产生正确且良性的实施吗?譬如ღ✿ღ:在饭店付费吃饭ღ✿ღ,难道真的负有食材筛选ღ✿ღ、分拣清洗ღ✿ღ、烹饪制作的全过程监管义务吗?这符合常理吗?
法典与条例详细规定了“业主自治”的前提条件ღ✿ღ,无外是ღ✿ღ:设置成立业委会的人数比例门槛儿ღ✿ღ、设置参与者的准入门槛儿ღ✿ღ、设置业主诉求如何通过审议表决的门槛儿ღ✿ღ。但通过表决的诉求ღ✿ღ,是否能够得到资金支撑的实现可能性ღ✿ღ,却不在法典或条例的规定范围之内ღ✿ღ。说明过程具备严格被控的明文规定ღ✿ღ,但结果却没有任何保障的依据ღ✿ღ;而这得不到保障的结果ღ✿ღ,更加没有任何责任的归属确权ღ✿ღ。那么所谓的“业主自治”ღ✿ღ,到底是为了过程?还是为了结果?如果“业主自治”代表业主说了算的假设成立ღ✿ღ,那么人各有心ღ✿ღ、心各有见的你一言我一语ღ✿ღ,到底是谁说了算?还是谁说了都不算?
“业主自治”模式提出至今ღ✿ღ,仍停滞在试点阶段ღ✿ღ,无论成功与否欢迎你来到公海欢迎你来到赌船ღ✿ღ,仅属于个例现象ღ✿ღ,都存在不可控的变量ღ✿ღ,并没有形成整体脉络清晰ღ✿ღ、思想理论成熟ღ✿ღ、指导原则规范的借鉴范本ღ✿ღ,尚不具备作为可供普及推广的参考作用ღ✿ღ。
在“业主自治”的过程中ღ✿ღ,居委会ღ✿ღ、业委会ღ✿ღ、业主ღ✿ღ、物业的四方关系如何界定?是归属关系?是隶属关系?是雇佣关系?还是上下级关系?或者纯粹的公益性关系?制约的细则有无强制性?谁听谁的?不听违法吗?属于刑责还是民责?解决手段有无依据?造成实质性损失的赔偿主体是谁?由谁来界定?谁担负最终的主要责任?这些在事务运行过程中ღ✿ღ,必然产生的普遍性问题ღ✿ღ,法典及条例有明文规定吗?
业委会成员虽然是选举产生ღ✿ღ,但谁敢保证没有浑水摸鱼之人的混入其中?不可否认ღ✿ღ:确实存在假借自治名号ღ✿ღ、蒙骗政府ღ✿ღ、愚弄业主ღ✿ღ、谋取私利者ღ✿ღ,成为怀揣叵测之心ღ✿ღ、携政府之名ღ✿ღ,钻法律之漏ღ✿ღ,行中饱私囊之实的害群之马ღ✿ღ。部分业主不认可业委会的存在ღ✿ღ,不认可业主大会表决的议案ღ✿ღ,由此出现的坚决不配合但并未构成违法的行为ღ✿ღ,如何处理?处理的依据是什么?是法律?是规定?是道德?是人情世故?
物业有内招与外包两种员工ღ✿ღ,人员构成复杂ღ✿ღ、素质高低不同ღ✿ღ、入职心态各异ღ✿ღ、薪酬待遇极不平衡ღ✿ღ、流动性大ღ✿ღ、工作稳定性差ღ✿ღ,这种物业行业千篇一律的“流动大军”被赋予承载服务民生安居的重任近三十年ღ✿ღ,并且至今仍在延续ღ✿ღ,形成“有物业民不聊生ღ✿ღ、没物业民不安生”的极具幽默且讽刺的现状ღ✿ღ。
凡此种种印证了古人的经验总结“清官难断家务事”ღ✿ღ。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矛盾成因极其复杂ღ✿ღ,有建筑体的先天缺陷ღ✿ღ、有销售的虚假承诺ღ✿ღ、有私搭乱建占用公区ღ✿ღ、有收受贿赂不闻不问ღ✿ღ、有事实ღ✿ღ、有情绪ღ✿ღ、有失误ღ✿ღ、有故意ღ✿ღ、有刁难ღ✿ღ、有报复ღ✿ღ、有以理据争ღ✿ღ、有胡搅蛮缠ღ✿ღ、有无理搅三分ღ✿ღ、有得理不饶人ღ✿ღ,那么仅靠“业主自治”能解决吗?
“业主自治”概念本身所存在的漏洞ღ✿ღ,极易成为唯利是图者谋取私利的金字招牌ღ✿ღ。因为没有理论基础ღ✿ღ、没有组织框架ღ✿ღ、没有制衡机制的“业主自治”ღ✿ღ,终将沦为猎取利益者的饕餮盛宴ღ✿ღ。所以在关乎百姓民生福祉的事情上ღ✿ღ,应该站在ღ✿ღ:国家税收ღ✿ღ、政府亮点ღ✿ღ、人民就业ღ✿ღ、社区稳定ღ✿ღ、业主满意的高度ღ✿ღ,详细规划服务于民生安居体验的ღ✿ღ:模式创新ღ✿ღ、服务定位ღ✿ღ、功能明确ღ✿ღ、资本回收ღ✿ღ、资源利用ღ✿ღ、剪断利益ღ✿ღ、专业配套ღ✿ღ、各负其责ღ✿ღ、齐抓共管ღ✿ღ、完全可控的“新型居住服务体系”的架构搭建及设定前置性制约机制和制衡手段ღ✿ღ,规避经验教训的重蹈覆辙ღ✿ღ。
譬如ღ✿ღ:根治“恶意讨薪”ღ✿ღ,并非强制约束讨薪之人的无助与愤怒ღ✿ღ,而应全力制衡“恶意欠薪”之人的嚣张与无赖ღ✿ღ。欠薪是讨薪之因ღ✿ღ、讨薪是欠薪之果ღ✿ღ,属于事物的一体两面ღ✿ღ。杜绝“恶意欠薪”的成事之因ღ✿ღ,“无助讨薪”的事成之果就会水到渠成的销声匿迹ღ✿ღ,这是溯本求源与逐本求末治理方法的根本性区别ღ✿ღ。
明文规定的ღ✿ღ:业委会也好ღ✿ღ、换物业也罢ღ✿ღ、亦或是业主自治ღ✿ღ,第一未明确业委会上下级隶属关系的归属ღ✿ღ,被制约与制约的可控性为零ღ✿ღ,仅仅暗示民间组织的公益性质定位ღ✿ღ,怎么可能产生根治物业乱象的功效呢?该组织根本不具备治理的任何授权ღ✿ღ,不过是徒有虚名的摆设而已ღ✿ღ;第二致乱之源的物业仍然存在ღ✿ღ,并未改变服务者归属于物业公司的雇佣关系ღ✿ღ,服务者本身与社区和业主之间并不产生任何直接关系ღ✿ღ,怎么可能会服从于业主和社区ღ✿ღ,这与换汤不换药何异?
商业思维自诞生之日就不具备忧国利民的基因ღ✿ღ,这是国破家亡的历史教训ღ✿ღ,所以古人治世必会加以抑制鹰潭同城游ღ✿ღ。即便曾经如日中天的美西方ღ✿ღ,如今也已步入商业思维难以为继的瓶颈ღ✿ღ,因为宋朝曾经灭亡的真正诱因ღ✿ღ,正是西方必然步其后尘ღ✿ღ,并至今奉为珍宝的商业思维ღ✿ღ。所以民生安居的长治久安ღ✿ღ,绝不能掺杂商业思维主导的资本化运作ღ✿ღ。物业乱象延续至今ღ✿ღ,就是最深刻的经验教训ღ✿ღ。
现阶段国家财政尚不具备支撑民生安居服务的国有化转型ღ✿ღ,但楼市长期毫无节制的暴饮暴食ღ✿ღ,所展现出消化不良的症状ღ✿ღ,促使孪生于地产的物业ღ✿ღ,也随之进入大量裁员降薪周期ღ✿ღ。商品房与物业是一体两面ღ✿ღ,共同进入了病态的症状ღ✿ღ。资本方在难以为续的窘境之际ღ✿ღ,绝无生成以国家和人民利益为重的使命ღ✿ღ。近几年物业纷纷急于扎堆进入股市ღ✿ღ、相互抢占市场ღ✿ღ、降低服务标准ღ✿ღ、减少服务内容ღ✿ღ、增大人员流动ღ✿ღ,反向地产输血ღ✿ღ,用以确保自身价值的最后体现ღ✿ღ。
铲除资本盘剥后ღ✿ღ,看似掌握了服务民生的主动权ღ✿ღ,但外部矛盾的戛然而止ღ✿ღ,必将显现业主内部争权夺利的矛盾ღ✿ღ,这是事物发展规律的必然性ღ✿ღ。人性的劣根并非靠自觉就能消除ღ✿ღ,需要强制力前置性制约ღ✿ღ、需要制衡机制保障ღ✿ღ、需要组织架构规范ღ✿ღ、需要身份定位和功能确认加以平衡ღ✿ღ、需要监督以控制私欲膨胀ღ✿ღ。从而为创建新型居住服务体系的良性发展ღ✿ღ,提供必要的基础保障ღ✿ღ。
由于政治觉悟和思想认知高度的局限性ღ✿ღ,形成人们纵观事物的格局与视角ღ✿ღ,极易产生以自我为中心的偏激情绪ღ✿ღ、或人云亦云的盲目跟风ღ✿ღ,这是普遍存在却又不为所知的真相ღ✿ღ。所以大肆吹捧却又不具备自制力的“业主自治”拥趸者ღ✿ღ,必然是图谋不轨的搅屎棍ღ✿ღ,只会给广大业主带来更多的不公ღ✿ღ、给社区制造更多的矛盾ღ✿ღ,给基层平添更多的麻烦ღ✿ღ。因此对无限放大“业主自治”权的煽动者ღ✿ღ,必须防范其背后的真实意图ღ✿ღ,前置性杜绝危害的生成ღ✿ღ。
社会制度注定“业主自治”绝不能脱离党的监督和政府的管控ღ✿ღ,防范脱离正轨ღ✿ღ,变成打击报复ღ✿ღ、图谋私利ღ✿ღ、聚财敛钱的私人工具ღ✿ღ。党和政府的强制力与权威性ღ✿ღ、业主权益得到广泛维护的公益性ღ✿ღ、服务团队的专业性ღ✿ღ,三者的有机整合ღ✿ღ,将是搭建具体框架ღ✿ღ、构成横向制约ღ✿ღ、纵向制衡ღ✿ღ、具有稳定性预设ღ✿ღ、具备操作空间ღ✿ღ、构成新型居住服务体系的思想探索路径ღ✿ღ。那么确立正确的指导思想ღ✿ღ,才能具备这一体系是以服务民生为宗旨的前提条件ღ✿ღ。
1ღ✿ღ、创建新型居住服务体系的目的是ღ✿ღ:维护业主权益ღ✿ღ、阻断资本操控鹰潭同城游ღ✿ღ、铲除利益收割ღ✿ღ、制约图谋不轨ღ✿ღ、化解社区矛盾ღ✿ღ、规避冲突成因ღ✿ღ、降低民诉民怨ღ✿ღ、维护社区稳定ღ✿ღ、改变居住生态恶性循环ღ✿ღ。
2ღ✿ღ、创建新型居住服务体系的动机是ღ✿ღ:必须以造福人民ღ✿ღ、造福社会ღ✿ღ、造福国家为背书ღ✿ღ;应建立在拥护党建指引ღ✿ღ、服从政府管控的前提之下ღ✿ღ;全过程必须控制在良性循环轨道之上ღ✿ღ;其结果必须是以确保社区稳定ღ✿ღ、促进居住大环境良性发展为核心ღ✿ღ。
3ღ✿ღ、创建新型居住服务体系的前提是ღ✿ღ:正确定义体系内涵ღ✿ღ、搭建体系组织框架ღ✿ღ、规范体系涵盖范围ღ✿ღ、设定体系制衡机制ღ✿ღ、明确体系角色定位ღ✿ღ、预估体系风险防范ღ✿ღ、规避体系弊端隐患ღ✿ღ、研判体系落地可行性及延展性ღ✿ღ,确保公权力把控关键节点ღ✿ღ、私权力维护业主权益ღ✿ღ、专业团队完成服务功能的三角形相互制约关系的服务模式ღ✿ღ。这才是创建新型居住服务体系的前瞻性预设ღ✿ღ。
4ღ✿ღ、创建新型居住服务体系的价值ღ✿ღ:阻止资本裹挟民生ღ✿ღ、斩断利益链蔓延ღ✿ღ、关闭攫取私利通道ღ✿ღ、完成利润私有化转型为服务民生的社区资源ღ✿ღ。
5ღ✿ღ、创建新型居住服务体系的改变ღ✿ღ:社区自主掌控资金收支ღ✿ღ,杜绝利润被资本掠夺ღ✿ღ,清除物业胡作非为ღ✿ღ、作威作福ღ✿ღ、巧取豪夺的存在ღ✿ღ。
6ღ✿ღ、创建新型居住服务体系的功效ღ✿ღ:是治愈物业顽疾的手术ღ✿ღ,阻止资本操控如同切割肿瘤ღ✿ღ、斩断利益链条如同伤口缝合ღ✿ღ、关闭利益输送通道如同杀菌消炎ღ✿ღ、资本利润转型为社区资源如同进补强身ღ✿ღ、典型推广产生辐射效应如同肌体康复ღ✿ღ。
7ღ✿ღ、创建新型居住服务体系的重点ღ✿ღ:社区在党建指引下把控资金流向ღ✿ღ,却不干扰资金流动ღ✿ღ;把控运转方向ღ✿ღ,却不干涉专业服务团队的能力发挥ღ✿ღ;业委会维护业主权益ღ✿ღ,杜绝唯利是图的有机可乘ღ✿ღ;物业员工转型为归属于社区的专业服务团队ღ✿ღ,保证专业技能的有效运用ღ✿ღ。
8ღ✿ღ、创建新型居住服务体系的运行ღ✿ღ:专业服务团队负责收入ღ✿ღ;居委会确认支出ღ✿ღ;业委会提供建议ღ✿ღ;建立财务资金流向事前有签批ღ✿ღ、事后可追溯的机制ღ✿ღ;确权和关系定位ღ✿ღ,保障体系良性运转ღ✿ღ;基层行政力的支持帮扶ღ✿ღ,是能否启动并产生功效的关键ღ✿ღ。
房地产经过近30年的发展ღ✿ღ,缔造出太多富甲一方的富豪ღ✿ღ。但在楼市萧条ღ✿ღ、金融动荡ღ✿ღ、市场萎缩ღ✿ღ、前景不明朗的大背景下ღ✿ღ,有谁会挺身而出忧国忧民呢?
富豪们都自认为镇三山赶五岳ღ✿ღ,能力超群ღ✿ღ,霸占财富平台ღ✿ღ,独享资本红利ღ✿ღ。殊不知这一切都是国家忍辱负重ღ✿ღ、砥砺前行所提供的历史性机遇ღ✿ღ。
说到“历史性”一词ღ✿ღ,就要提到ღ✿ღ:鸦片战争ღ✿ღ、八国联军ღ✿ღ、日本侵华等近现代百年国耻ღ✿ღ,至今尚未了结ღ✿ღ。那些富豪有谁愿意为国分忧ღ✿ღ、与民让利呢?
国家发展的时代背景是ღ✿ღ:银河号事件ღ✿ღ、轰炸大使馆ღ✿ღ、南海撞机ღ✿ღ、零八救市ღ✿ღ、南海仲裁等ღ✿ღ,这些奇耻大辱ღ✿ღ,至今都是国家为了发展无奈吞下的苦果ღ✿ღ。屈辱和苦难历历在目ღ✿ღ,富豪们却陶醉于纸醉金迷ღ✿ღ,不仅仰仗商品房收割了地产红利ღ✿ღ;而且假借服务霸占了民生安居终端ღ✿ღ,坐地收钱是他们唯一的执念ღ✿ღ。
是时候改变这一切了ღ✿ღ,不应再放纵这些伪劣者ღ✿ღ,肆无忌惮的玩弄“左手倒右手”的游戏ღ✿ღ。地方城投挽救楼市实属无奈之举ღ✿ღ,因为救民于水火ღ✿ღ,关乎国家整体的长治久安ღ✿ღ。
在法律框架范围内ღ✿ღ,通过斩断资本控制民生安居的途径ღ✿ღ,把物业转型为真正服务于民生的新型居住服务体系ღ✿ღ,使资本红利转变成维护社区的资金保障ღ✿ღ,形成百姓安居ღ✿ღ、社会稳定的常态化治理ღ✿ღ。
五千年历史积淀中ღ✿ღ,治人ღ✿ღ、治家ღ✿ღ、治国ღ✿ღ、治世ღ✿ღ,均以规矩ღ✿ღ、道德ღ✿ღ、恩威ღ✿ღ、律法所并施ღ✿ღ,若仅施以律法ღ✿ღ,则百漏齐出ღ✿ღ,恐将频补其窟ღ✿ღ,焉能安否?
案例和白纸黑字堆砌出现代法律的滞后性ღ✿ღ;传承和坚信不疑是为传统道德的前瞻性ღ✿ღ;法律犹如西方单词ღ✿ღ、逐年增多ღ✿ღ、极易推广ღ✿ღ,折射出思维单一的狭隘ღ✿ღ;道德是中华瑰宝ღ✿ღ、只有存量ღ✿ღ、极难具备ღ✿ღ,却是秩序井然的历史经验ღ✿ღ。古人通过教训ღ✿ღ,对治理所总结出的智慧结晶就摆在那里ღ✿ღ,后人是否珍惜和传承ღ✿ღ,则完全在于仁者见仁鹰潭同城游ღ✿ღ、智者见智ღ✿ღ。
法典及条例虽然赋予“业主自治”权ღ✿ღ,但对业主是否具备自制力ღ✿ღ,却无法做出任何保障ღ✿ღ,充分暴露出局限性ღ✿ღ。任何法条仅能起到事后追溯的外力惩罚作用(公平起见的话)ღ✿ღ,只有道德能够起到事前发自内心的自我约束作用ღ✿ღ。时下“道”与“德”虽为众望仰慕ღ✿ღ,但却难觅其踪ღ✿ღ。
书归正传ღ✿ღ,在“业主自治”的实践过程中ღ✿ღ,存在个别人靠着呼朋唤友ღ✿ღ、拉拢收买ღ✿ღ、操控选票ღ✿ღ、蒙混过关的成功上位ღ✿ღ;然后不择手段ღ✿ღ、规避制约ღ✿ღ、独揽特权ღ✿ღ、欺上瞒下ღ✿ღ,操控一方百姓安居的巨大漏洞ღ✿ღ。曾经全国范围内村干部选举的暗箱操作ღ✿ღ,就是活生生的现实教训ღ✿ღ。因为二者实施的思路相通ღ✿ღ、漏洞相同ღ✿ღ、钻营者的不轨图谋相通ღ✿ღ、结局导向则更是相同ღ✿ღ。
这就为自治成功了好大喜功ღ✿ღ、自治不成功撒手走人的赌徒式操作ღ✿ღ,敞开了大门ღ✿ღ、预留了空间ღ✿ღ。由此“业主自治”的呼声此起彼伏络绎不绝ღ✿ღ,但成功的案例则麟毛凤角ღ✿ღ,仅属于现象级存在ღ✿ღ。而烂尾的残局ღ✿ღ,却需要动用基层政府的行政资源加以弥补ღ✿ღ。
“业主自治”至今仍属于新生事物ღ✿ღ,到底是是为了利国?还是为了利民?亦或是仅仅为了利己?并未得到时间的充分验证ღ✿ღ。在实践中所暴露的缺陷ღ✿ღ,需要后续的补充和调整ღ✿ღ。所以对“业主自治”概念加以完善ღ✿ღ,是探索“新型居住服务体系”思路是否正确的关键ღ✿ღ:
“业主”指产权人ღ✿ღ,但从国家视角讲ღ✿ღ,业主是人民的构成ღ✿ღ、是主人翁ღ✿ღ,对社会的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ღ✿ღ;从个人角度讲ღ✿ღ,是微观的存在ღ✿ღ,是民生安居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参与者和感受者ღ✿ღ。
“治”指治理ღ✿ღ,前提必须是可被制约性ღ✿ღ,否则就是为所欲为的自我放飞ღ✿ღ;任何不受制约和制衡的“治”ღ✿ღ,都会成为以权谋私的漏洞ღ✿ღ;“治”的核心是使命与责任ღ✿ღ、而非权力与欲望ღ✿ღ;自我约束ღ✿ღ、自我控制ღ✿ღ、自我反省ღ✿ღ,是“治”的构成要素ღ✿ღ;“欲治人先治己ღ✿ღ、欲治己先治心”的古训应成为“治”的最好注脚ღ✿ღ。
“治”是“业主自治”中的核心ღ✿ღ,涵盖着动机ღ✿ღ、思路ღ✿ღ、定位ღ✿ღ、功能ღ✿ღ、权限ღ✿ღ、能力ღ✿ღ、把控ღ✿ღ、辨别ღ✿ღ、试错ღ✿ღ、纠偏ღ✿ღ、结果ღ✿ღ、影响ღ✿ღ、反省等各种要素ღ✿ღ,缺一不可ღ✿ღ。
创建新型居住服务体系替代现有物业模式的同时欢迎你来到公海欢迎你来到赌船ღ✿ღ,既规避了“取消物业”的情绪化ღ✿ღ,也杜绝了“换物业”的投机性ღ✿ღ。并且这一体系的创建是目前投入最小ღ✿ღ、功效最快ღ✿ღ、风险最小ღ✿ღ、惠及最广的民生安居矛盾的解决之道ღ✿ღ。
创建新型居住服务体系是为了改变居住生态恶性循环的现状ღ✿ღ,促成被资本掠夺的利润ღ✿ღ,转化成服务民生的资源ღ✿ღ。
目前基层的行政配套较为健全ღ✿ღ,已覆盖至街道社区ღ✿ღ,为新型居住服务体系的搭建ღ✿ღ,提供了有力的创建条件ღ✿ღ。设置居委会ღ✿ღ、业委会ღ✿ღ、专业服务团队ღ✿ღ,三角形相互制约的稳定框架ღ✿ღ,具备可落地的行政督导干预保障ღ✿ღ。那么三者的关系建立ღ✿ღ、功能定位ღ✿ღ、权限范围ღ✿ღ、是整体设计的重要环节ღ✿ღ:
一是居委会ღ✿ღ:自带党建引领和行政监督的双重身份ღ✿ღ,体现公权力ღ✿ღ,对制衡私权力负责ღ✿ღ,本身隶属上级行政管辖ღ✿ღ,主要功能突出“把控性”ღ✿ღ。
二是业委会ღ✿ღ:代表业主维护权益ღ✿ღ、监督专业服务效果ღ✿ღ、辅助化解社区矛盾ღ✿ღ,体现私权力ღ✿ღ,接受公权力制约ღ✿ღ,主要功能突出“公益性”ღ✿ღ。
三是专业服务团队ღ✿ღ:提供日常专业维护服务ღ✿ღ,保障设备设施正常运转ღ✿ღ,接受业委会监督ღ✿ღ,有权拒绝不合理ღ✿ღ、不合法ღ✿ღ、不具备资金支持的建议ღ✿ღ,受《劳动法》保护ღ✿ღ,主要功能突出“专业性”ღ✿ღ。
居委会和业委会不具备专业服务职责ღ✿ღ,所以必须聘用专业人员ღ✿ღ、使用专业工具ღ✿ღ、运用专业技能ღ✿ღ,用以达到专业服务效果ღ✿ღ。
比如足球比赛ღ✿ღ:观众负责欣赏或站在个人角度宣泄情绪ღ✿ღ,但不允许亲自下场ღ✿ღ;裁判负责控制比赛节奏ღ✿ღ,但不允许亲自盘带传射ღ✿ღ;球员是赛场主角ღ✿ღ,但必须遵守规则ღ✿ღ,否则就要接受黄牌或红牌的处罚ღ✿ღ。
就新型居住服务体系而言ღ✿ღ:业委会及业主好比观众ღ✿ღ,可以表达不满ღ✿ღ、允许宣泄情绪ღ✿ღ、允许不同观念发出不同声音ღ✿ღ,但是买票进场是规则的前提ღ✿ღ;居委会好比裁判ღ✿ღ,拥有比赛控场权ღ✿ღ,但必须公平公正ღ✿ღ,不能损毁政府公信力是规则的前提ღ✿ღ;专业服务团队好比球员ღ✿ღ,职业状态发挥必须对得起观众的门票ღ✿ღ,否则断送职业生涯是规则的前提ღ✿ღ。不过赛场选择ღ✿ღ、门票定价ღ✿ღ、全场效果ღ✿ღ、防止假球黑哨ღ✿ღ、阻止观众下场等诸多因素ღ✿ღ,则在于比赛的整体控盘方ღ✿ღ。
物业模式转型为新型居住服务体系后ღ✿ღ,专业服务团队为社区提供专业保障ღ✿ღ,是体系创建的重中之重ღ✿ღ;全体业主拥有服务享有权ღ✿ღ,是体系创建的根本目的ღ✿ღ;居委会对业委会及专业服务团队的把控ღ✿ღ,是体系创建的保障ღ✿ღ,是体系稳定运转的压舱石ღ✿ღ;此三者缺一不可ღ✿ღ。
在新型居住服务体系的三角形架构中ღ✿ღ,居委会的定位清晰ღ✿ღ,具备行政隶属关系ღ✿ღ,接受上级制约的机制成熟ღ✿ღ;专业服务团队的定位也清晰ღ✿ღ,具备雇佣关系ღ✿ღ,接受业委会和管理制度的制约ღ✿ღ;只有业委会的定位不明确ღ✿ღ,既是业主ღ✿ღ、也是代表ღ✿ღ;即维护私人权益ღ✿ღ、理论上又具备假借公益性掩盖谋取私利的用心ღ✿ღ。这种双重身份的同时存在ღ✿ღ,如何准确界定ღ✿ღ、区分和制约ღ✿ღ,目前的法典及条例对此尚无定论ღ✿ღ,成为有机可乘的漏洞ღ✿ღ,所以需要剖析ღ✿ღ、辨别ღ✿ღ、并加以完善ღ✿ღ。
创建新型居住服务体系ღ✿ღ,是为了促成服务民生的主动权由私转公重回正轨ღ✿ღ。但是铲除了资本操控的私权力ღ✿ღ,而服务民生的主动权容易被代表私权力的业委会所挟持ღ✿ღ,就将违背服务转型的根本目的ღ✿ღ,往往失败的案例由此产生ღ✿ღ,所以必须着重对业委会的定位与功能加以明确阐述ღ✿ღ。
居委会的定位是督导和把控ღ✿ღ;主要突出把控性功能ღ✿ღ;指引社区服务运转方向的正确性ღ✿ღ;把控实际运行不脱离正确轨道ღ✿ღ;不负责具体专业性服务职责ღ✿ღ;俗称“把关”ღ✿ღ。
1ღ✿ღ、居委会必须拥有对业委会成员的“确定权”ღ✿ღ,用以防止素质低ღ✿ღ、能力差ღ✿ღ、目无法纪ღ✿ღ、心怀鬼胎ღ✿ღ、窃取私利之人混入其中ღ✿ღ。这是“选”和“择”环节的重点ღ✿ღ,既要体现投票选举的民主性ღ✿ღ、又要把控择优选用的辨别关ღ✿ღ,更要符合民主集中制的国策ღ✿ღ。选举是最公平的ღ✿ღ、也是最不公平的ღ✿ღ,这就是事物存在矛盾的两面性ღ✿ღ。所以对“选”和“择”两个环节必须加以规范ღ✿ღ、明确和完善ღ✿ღ。“确定权”把的是“人”的关ღ✿ღ。
2ღ✿ღ、居委会必须拥有对业委会夹带私货决议的“否决权”ღ✿ღ,杜绝打着冠冕堂皇的公益旗号ღ✿ღ,行着图谋私利的别有用心ღ✿ღ。“否决权”把的是“事”的关ღ✿ღ。
3ღ✿ღ、居委会必须拥有对专业服务团队财务支出的“知情权”ღ✿ღ,实时掌控社区服务开支的资金运转意图和流向ღ✿ღ,关闭窃取私利的想象空间ღ✿ღ,“知情权”把的是“财”的关ღ✿ღ。
这三个至关重要的把控节点ღ✿ღ,是新型居住服务体系是否能够良性运转的关键保障ღ✿ღ、是居委会定位与功能的具象化ღ✿ღ、是达到“把关”的必要权限ღ✿ღ。
所以居委会需要前置性预估和防范风险ღ✿ღ,抑制业委会私权力的过度使用ღ✿ღ。把控关键节点ღ✿ღ,但不能直接参与极具专业性的日常服务管理ღ✿ღ。就如同既能够控制比赛节奏ღ✿ღ,又不约束运动员的能力发挥ღ✿ღ,确保新型居住服务体系的生命延展动力ღ✿ღ。
社区党组织及居委会本就植根于社区ღ✿ღ,熟悉社区状况ღ✿ღ。融入新型居住服务体系架构之内ღ✿ღ,有助于“为人民服务”政策的贯彻ღ✿ღ、树立“服务民生”的形象ღ✿ღ。通过明确定位及功能ღ✿ღ,起到拉近党群关系ღ✿ღ、增进政群关系ღ✿ღ,搭建民生纽带的服务平台ღ✿ღ,筑起利益熏心者的防火墙ღ✿ღ,创建居住舒适感ღ✿ღ,从务实的角度发挥稳定社区的作用ღ✿ღ。
众所周知ღ✿ღ:事物的发展是“因”和“果”的关系ღ✿ღ,结局无外是良性或恶性的循环ღ✿ღ。当“因”在可控状态下发展ღ✿ღ,结局多以良性为导向ღ✿ღ;当“因”的发展不可控ღ✿ღ,其结局多为恶性ღ✿ღ,这是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ღ✿ღ。所以明确业委会的功能与定位ღ✿ღ,是把控“因”良性发展的关键ღ✿ღ。
业委会是通过报名ღ✿ღ、推荐ღ✿ღ、选举的过程ღ✿ღ,经政府批准备案的民间组织ღ✿ღ,不具备专业性ღ✿ღ、系统性ღ✿ღ、体系化的社区服务功能与职责ღ✿ღ,注定其存在的意义仅属于公益性质ღ✿ღ,不具备公权力属性ღ✿ღ,这就明确了其定位ღ✿ღ。
法典及条例仅赋予业委会可以存在的形态ღ✿ღ,却不涉及制约的强制力ღ✿ღ,和被制约的服从力ღ✿ღ,所以业委会从根本上就不具备管辖权ღ✿ღ、管理权及主导地位ღ✿ღ。即便拥有从业经验ღ✿ღ,执意强行介入专业管理ღ✿ღ,则势必暴露图谋私利的动机ღ✿ღ。所以搭建代表私权力的业委会ღ✿ღ,必须受制于代表公权力的居委会架构ღ✿ღ,明确服务民生的主动权ღ✿ღ,必须掌握在公权力控制范围之内的正当性ღ✿ღ,起到防患于未燃的作用ღ✿ღ。所以ღ✿ღ,业委会存在的前提是必须接受居委会的制约ღ✿ღ。
业委会主要功能突出公益性ღ✿ღ,负责监督和倡议ღ✿ღ。包括质疑社区日常专业服务水平ღ✿ღ,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ღ✿ღ;拥有对财务收支状况的知情权ღ✿ღ,但不具备支配权ღ✿ღ。简单来说就是ღ✿ღ:用无利可图的公益性ღ✿ღ,制约有机可乘的劣根性ღ✿ღ。
财务专业是维系社区保洁ღ✿ღ、保安ღ✿ღ、绿化ღ✿ღ、设备运行ღ✿ღ、维护保养ღ✿ღ、客服接待等日常工作的资金保障ღ✿ღ,任何资金收支流向均应以预算定制为根据ღ✿ღ,绝对不能出现随意性ღ✿ღ,否则将会损害全体业主利益ღ✿ღ,甚至造成资金池枯竭ღ✿ღ、运转停摆的灾难性后果ღ✿ღ。
当民众安居的愿景已经绝望于物业ღ✿ღ,那么“业主自治”及“业委会”的概念就犹如救命稻草ღ✿ღ,有病乱投医的冲动ღ✿ღ,就会主宰冷静思考ღ✿ღ。比如ღ✿ღ:购置了火车票ღ✿ღ,在哪候车ღ✿ღ、在哪上车ღ✿ღ、何时开车ღ✿ღ、谁来开车ღ✿ღ、座位排次ღ✿ღ、车辆时速等等问题ღ✿ღ,都应在既定的规矩中有条不紊的进行ღ✿ღ,难道还需要购票者成立组织ღ✿ღ、共同协商ღ✿ღ、审议表决吗?本应得到服务的享有者ღ✿ღ,却在付费后还要自己劳心费神ღ✿ღ,这个道理成立吗?这个逻辑成立吗?没有道理的存在ღ✿ღ、没有逻辑产生的因果关系ღ✿ღ,其结果只能是一错再错ღ✿ღ,因为客观规律并不服从于人的主观意识ღ✿ღ。
民众生活当中ღ✿ღ,水电气暖网也好ღ✿ღ、其他民生服务也罢ღ✿ღ,有哪一项规则是由民众投票表决的?难道物业就是特例?其实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矛盾产生欢迎你来到公海欢迎你来到赌船ღ✿ღ,是因其孪生于地产的必然结果ღ✿ღ,至今已经盘根错节ღ✿ღ、根深蒂固ღ✿ღ、难以拔除ღ✿ღ。古人曰ღ✿ღ:解铃还须系铃人ღ✿ღ。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ღ✿ღ。
业委会及业主环节是最不可控的变量ღ✿ღ,心态错综复杂ღ✿ღ、情绪难以控制ღ✿ღ、理由千变万化ღ✿ღ。但倒推发展过程ღ✿ღ,地产曾经是国民经济的支柱ღ✿ღ,而全国购房者合力形成众人拾柴火焰高的长期效应ღ✿ღ,才是这一支柱的真正搭建者ღ✿ღ,他们不仅奉献了真金白银ღ✿ღ,而且为此负债累累ღ✿ღ。那么得到安居服务的享有权应该是本份ღ✿ღ,难道还需要他们自己亲力亲为吗?这种错误的逻辑不应该尽快彻底的加以扭转吗?
新型居住服务体系的创建ღ✿ღ,就是为了所有居住者都能够享有安居的感受ღ✿ღ,不用再日复一日的挣扎于愤怒与矛盾的情绪之中ღ✿ღ。俗话说“花钱买个痛快ღ✿ღ,别花钱买个堵心”ღ✿ღ,这是人之常情ღ✿ღ,在所难免ღ✿ღ。业主与物业之间矛盾的形成非一朝一夕ღ✿ღ,那么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的民生困境ღ✿ღ,迫切需要得到解决ღ✿ღ。是谁造成的现状ღ✿ღ,谁就应该肩负起责任ღ✿ღ,推不掉ღ✿ღ,甩不开ღ✿ღ,问题不会凭空消失ღ✿ღ,亡羊补牢为时未晚ღ✿ღ!
在新型居住服务体系中ღ✿ღ,专业服务团队的定位是提供专业服务ღ✿ღ,属于中坚力量ღ✿ღ,肩负着社区ღ✿ღ:水ღ✿ღ、电ღ✿ღ、气ღ✿ღ、暖ღ✿ღ、网ღ✿ღ、电梯ღ✿ღ、安全ღ✿ღ、卫生ღ✿ღ、绿化ღ✿ღ、设备维保ღ✿ღ、隐患清除ღ✿ღ、垃圾清运ღ✿ღ、化粪池清掏等事项正常运转的重要职责ღ✿ღ,是具体服务体现的提供者ღ✿ღ,主要功能突出专业性ღ✿ღ。
创建新型居住服务体系后ღ✿ღ,原属于物业的员工ღ✿ღ,通过合同签约的形式欢迎你来到公海欢迎你来到赌船ღ✿ღ,华丽转身成为居委会和业委会治下的社区专属服务成员ღ✿ღ,产生归属关系ღ✿ღ,由此构建其与业主之间一家人的纽带将成为可能ღ✿ღ。
维护社区正常运转的原有职责不变ღ✿ღ,但原有的物业身份ღ✿ღ,转型为归属于服务业主的社区成员ღ✿ღ,工作稳定性从而得以保障ღ✿ღ,粘性的增加势必产生情感的共鸣ღ✿ღ,进而了解业主情况ღ✿ღ、理解业主需求ღ✿ღ、解决业主困难ღ✿ღ、化解业主不满ღ✿ღ、逐渐融入业主生活ღ✿ღ、心甘情愿为业主排忧解难ღ✿ღ,将自然而然的水到渠成ღ✿ღ。
物业的演进过程虽然乏善可陈ღ✿ღ,但分布全国的众多从业人员ღ✿ღ,为创建新型居住服务体系提供了现成的人力资源ღ✿ღ。完成从业者被资本驾驭的身份ღ✿ღ,转型成归属于社区服务的成员ღ✿ღ,而原有的专业技术仍能够得以施展ღ✿ღ,并且可以确保全国大量的用工需求ღ✿ღ,完全不会产生冲击社会稳定的风险ღ✿ღ。
居委会与业委会签约专业服务团队的整体负责人ღ✿ღ,建立沟通机制ღ✿ღ、搭建独立的管理架构ღ✿ღ、编制可落地的服务方案ღ✿ღ、安排日常服务工作ღ✿ღ、制定各种应急预案ღ✿ღ、设置财务ღ✿ღ、人力行政ღ✿ღ、工程ღ✿ღ、安防ღ✿ღ、环境ღ✿ღ、客服等专业管理人员ღ✿ღ、按照社区面积及服务标准配置人员编制ღ✿ღ、服务效果接受业委会监督ღ✿ღ。
建国后城镇人口居住环境ღ✿ღ,基本以单位为基础ღ✿ღ,居住地较为集中ღ✿ღ,单位会介入邻里矛盾的调解ღ✿ღ;实行福利分房制度后ღ✿ღ,邻里关系逐渐淡化ღ✿ღ,管理功能向社会化转型ღ✿ღ,街道和居委会应运而生ღ✿ღ;房改后居住惯性被颠覆ღ✿ღ,籍贯户口不再成为限制ღ✿ღ,本地外地ღ✿ღ、城市农村ღ✿ღ、南方北方ღ✿ღ、干部商贩融为一体ღ✿ღ,城市人口爆增ღ✿ღ,陌生人群成为左邻右舍ღ✿ღ,地域差异ღ✿ღ、背景差异ღ✿ღ、财富差异ღ✿ღ、文化差异ღ✿ღ、认知差异ღ✿ღ、诉求差异ღ✿ღ,造成矛盾逐渐显现并成为管理难点ღ✿ღ,加之社区管理的滞后性ღ✿ღ,最终形成业主与物业的矛盾逐渐蔓延并生成不可逆的对立现状ღ✿ღ。
房改前ღ✿ღ,街道居委会对辖区居民知根知底ღ✿ღ,能够及时化解居住矛盾ღ✿ღ,极少占用基层政府资源ღ✿ღ;房改后ღ✿ღ,社区居民构成复杂ღ✿ღ,产权人与居住者身份未必一致ღ✿ღ,家庭实际状况极难准确掌握ღ✿ღ,街道居委会的管理难度几何式增加ღ✿ღ,市政ღ✿ღ、城管ღ✿ღ、消防ღ✿ღ、公安ღ✿ღ、法院相续介入ღ✿ღ;加之物业“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旁观态度ღ✿ღ,并且从业人员在业内反复横跳图谋私利ღ✿ღ,“铁打的社区ღ✿ღ、流水的服务”是物业与业主关系生疏的诱因ღ✿ღ,信任危机由此产生ღ✿ღ。
原有物业是以权力压制下属为管理手段ღ✿ღ、以蒙骗业主为工作技巧ღ✿ღ、以攫取利润为最终目的ღ✿ღ。所以创建新型居住服务体系ღ✿ღ,需要从服务理念的改变为开端ღ✿ღ。
专业服务团队需要明确ღ✿ღ:曾经的业主ღ✿ღ,是今后的衣食父母ღ✿ღ;对业主负责ღ✿ღ,就是对自己负责ღ✿ღ。逐渐与业主建立良好稳定的服务关系ღ✿ღ,从了解到理解ღ✿ღ,从理解到谅解ღ✿ღ,从谅解到化解ღ✿ღ,逐步构筑相互信任的桥梁ღ✿ღ,这不仅是工作智慧ღ✿ღ,更是用心服务ღ✿ღ、克服情绪化的职业素养ღ✿ღ。
管理者与员工应建立融洽的合作关系ღ✿ღ,提供完善的后勤保障ღ✿ღ,当好员工的后盾ღ✿ღ,促使员工能够用真心ღ✿ღ、用真情ღ✿ღ、为业主贴心服务ღ✿ღ,使业主对服务的满意“感由心生”ღ✿ღ;管理者更应勇于担当ღ✿ღ、不推卸责任ღ✿ღ,把专业服务团队打造成ღ✿ღ:热爱社区服务ღ✿ღ、为业主排忧解难ღ✿ღ、与业主建立长期稳定的信任关系ღ✿ღ、服从管理ღ✿ღ、维护社区稳定的先锋队ღ✿ღ。
三是直接在居委会ღ✿ღ、业委会的监督下ღ✿ღ,及时解决业主居住感受的不满ღ✿ღ,业主诉求控制在社区范围内ღ✿ღ,减少政府基层行政资源的使用过度ღ✿ღ;
四是直接以小循环带动大循环ღ✿ღ:专业服务团队的良性循环ღ✿ღ,从而带动社区服务的良性循环ღ✿ღ,进而带动整体宜居感受的良性循环ღ✿ღ。
创建新型居住服务体系替代原有物业的过程中ღ✿ღ,对功能定位的确认ღ✿ღ、对私权力的制衡ღ✿ღ、对私欲的制约ღ✿ღ,都仅仅是方法ღ✿ღ,最终目的必须是ღ✿ღ:维护社区稳定ღ✿ღ、保障业主权益ღ✿ღ、形成利国利民的局面ღ✿ღ。如同速滑比赛ღ✿ღ,掌握技巧是运动员的能力ღ✿ღ、能力的发挥需要遵守赛场规则ღ✿ღ、严防韩国人的小动作是名至实归的重要保证ღ✿ღ。所以居住服务体系的创新ღ✿ღ,绝不能产生认知的随意性ღ✿ღ,应该建立在对原有物业改造的基础之上ღ✿ღ,取其精去其粕ღ✿ღ,使创新的意义和作用符合社会主义制度ღ✿ღ。
创建新型居住服务体系后ღ✿ღ,根据社区体量ღ✿ღ、建成时间ღ✿ღ、设备设施老化损坏程度ღ✿ღ、遗留问题ღ✿ღ、物业费标准ღ✿ღ、收缴率等各种因素ღ✿ღ,定制社区改造方案ღ✿ღ,利用以前被物业榨取的利润和公区营收ღ✿ღ,对整体社区逐步进行改造完善ღ✿ღ。这一过程结束社区焕然一新后ღ✿ღ,每年产生的收入盈余ღ✿ღ,通过业委会提请ღ✿ღ、居委会报审ღ✿ღ、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程序ღ✿ღ,或以实物ღ✿ღ、或以现金ღ✿ღ、或以抵扣下一年物业费ღ✿ღ、或以降低物业费制定标准等方式ღ✿ღ,惠及于民ღ✿ღ。从而实现“取之于民ღ✿ღ,用之于民”的国策ღ✿ღ。
解决物业矛盾ღ✿ღ,这一概念本身就涵盖着矛盾的产生ღ✿ღ。多年来杂音喧嚣ღ✿ღ、暗流涌动ღ✿ღ、动机蠢蠢ღ✿ღ、角力不断ღ✿ღ、你方唱罢我登场ღ✿ღ,既有翻身做主的假设ღ✿ღ,也有重回老路的懊悔ღ✿ღ。所以创建新型居住服务体系ღ✿ღ,将会招致出于私利的各种阻碍ღ✿ღ:
2ღ✿ღ、个别心怀叵测的业主ღ✿ღ,把“换物业”或“业主自治”作为牟取私利的个人工具ღ✿ღ。改变治理方式ღ✿ღ,将会使他们方寸大乱ღ✿ღ,情急之下必将坚决反对ღ✿ღ;
3ღ✿ღ、极少数与现有物业串通一气ღ✿ღ,坐享特权待遇的业主ღ✿ღ。改变治理方式ღ✿ღ,必然打破原有特权ღ✿ღ,所以极力反对在所难免ღ✿ღ;
5ღ✿ღ、原有物业不甘心被取缔ღ✿ღ,将会对社区验收原始资料ღ✿ღ、业主资料及信息ღ✿ღ、物业费收缴台账历史信息ღ✿ღ、公共收益台账原始信息ღ✿ღ、水电机房ღ✿ღ、安消防设备设施故意做手脚ღ✿ღ,人为制造交接盲区ღ✿ღ。
急于求成ღ✿ღ,有功利之嫌ღ✿ღ;裹足不前ღ✿ღ,亦有避险之意ღ✿ღ;怀试错之勇ღ✿ღ,担纠偏之心ღ✿ღ,上不负政府厚望ღ✿ღ、下不付民众期盼ღ✿ღ,斗胆献言ღ✿ღ,非仇富之思ღ✿ღ,聊尽忧国之情ღ✿ღ。
这是迄今为止所见到的关于物业问题的来龙去脉ღ✿ღ,物业矛盾的解决办法ღ✿ღ,新型居住服务体系建立的一篇高水准雄文大作ღ✿ღ,是一篇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在实践中解决现实民生领域物业矛盾具体措施办法的ღ✿ღ,具有很强可操作性的好文章ღ✿ღ。希望能使各级党和人大ღ✿ღ,政府ღ✿ღ,司法部门领导ღ✿ღ,全社会都能看到ღ✿ღ。以有助于国家新型居住服务体系之建立ღ✿ღ,必将是民之大幸国之大幸ღ✿ღ。